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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民俗文化

发布时间:2023-12-14 12:41:04阅读量:380

菏泽,位于山东省、江苏省、河南省以及安徽省的交界处。这里历史悠久,文化古老,美丽富饶,拥有众多自然、城市、文化等资源,其中菏泽旅游资源也是相当丰富。这里气候温暖,四季分明,宜居住。菏泽旅游的最大特点就是民间文化,菏泽是历史悠久的牡丹之乡,明代已付盛名。同时菏泽还是戏曲之乡,书画之乡,武术之乡。菏泽旅游的另外一大看点是人文历史,例如传说中的三皇五帝,上古由来,夏商圣地都和菏泽有关。菏泽旅游还有许多非物质遗产,诸如民间音乐,民间美术。

山东菏泽民俗文化

菏泽婚嫁习俗

议婚菏泽区内通行男娶女嫁,婚姻关系比较稳固。从前的男女婚嫁,自由恋爱者极少,多是家长包办,通媒结亲,即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议婚,就是媒人来往于双方家长之间,商量缔结婚姻关系。媒人有临时的、有职业的。职业媒人多由巧嘴中年妇女担任,俗称“媒婆”,她们经多识广,信息灵通,为人说媒收受谢礼。媒婆议亲,首先口头探询女方意图,女方不允,一般也只婉言谢绝,俗谚“一家女,百家求”,可以不允,但不可以得罪媒人。若双方可以作亲,这时一般由男方出面正式请媒人商量订亲事宜。

婚龄旧时,早婚的习俗比较流行。一般男15-16岁即娶,有的甚至10岁即娶18、20岁之妇。早婚大多是女长于男,一般相差七、八岁。1950年国家《婚姻法》规定:婚龄男不小于20岁,女不小于18岁。1980年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由于政府提倡晚婚,实际婚龄男25周岁,女为23周岁。议婚的年龄不尽相同,通常在婚前一年就议定,但旧时也有指腹为婚、娃娃亲和童养媳等现象。

下恳又称“开名”、“换贴”、“换书”、“换小字”,就是正式订婚的文书。帖用红纸写上“正亲家某某之长(次)子”及属相,由媒人送往女家;女家答以“允贴”,帖上写“正亲家某某之长(次)女”及属相,由媒人送往男家,此为小贴。贫寒之家,只换小贴,便定终身。富裕之家,还要换大贴,又称传柬。柬贴是用一块长方红纸叠作四折,俗称“四幅柬”。帖上写“赤绳良缘,百年好合”、“敬求金诺”等字样,早晨由媒人送往女家;女家在复柬封套上印有“广寒宫殿”、“仰答尊命”等字样,早饭后由媒人送往男家。是日中午,男家须设宴招待媒人和女方客人。换大贴,则为定终身,如赤绳系足,不得反悔。

择吉俗称“要好”。男家派人到女家讨新娘生辰,一般第一、二次女方不答应,以表示女家舍不得将女儿嫁出,借以抬高身价,第三次才表示同意。生辰讨回后,男方请算命先生根据生辰选定结婚日期。吉日择定后,写出婚单,注明结婚时应注意的事项,并带衣料、首饰送往女家,谓之“送好”。女方要回敬扇子、腰巾等,另附一包麸,一包食盐,意为“夫妇有缘”。

嫁娶喜日前一天,男家要张贴喜联,收拾新房,添置床帐。下午新郎要先拜祖先,再拜长辈、四邻。喜日零点,娶亲人马先行,富家用花轿或轿车,一般人家用牛马车,上扎“扑楞”(拱形车篷),前端吊红毡,后端吊布单,车中坐娶女婆,必须是全备人(夫妻子女齐全者),还带一只公鸡与童男(俗称“抱打鸣鸡的”)。女家回礼要配一只母鸡,也派一男童,称“挂门帘的”。双方家长要向男童赠喜钱,赠钱往往男家赠钱数高于女家。

新娘上轿(车)之前,先“上头”、“开脸”、“穿嫁衣”谓之“成人”。完备后,娶亲人鸣炮“催驾”,一般要催三次,这时新娘要痛哭流涕,表示舍不得爹娘。上轿(车)时要避开禁忌和注意方向。

嫁妆要由男家来人预先抬走,或娘家人提前一步送去,嫁妆多少,视女家经济情况而定,一般分大三件、小三件、大八件、小八件、巧十三、全嫁妆等。贫家有的只陪送一个柜子或箱子,有的连柜箱也没有,只有一个花包袱包裹衣物。

娶亲时忌走原路,一般是出东进西,路上如遇井、石、庙宇、坟地和十字路口都须放鞭炮,或用红毡遮蔽。

一般在早晨四时左右新娘到男家门首,出来两位大姑娘,手端托盘,上放酒和用红纸封的进门礼(钱)相迎,然后由一位“全备”妇女手持火把围新娘的轿(车)转三圈,以示驱逐路遇的邪恶。新娘下车时足不着地,坐在椅子上,由人抬至天井院内,站在红毡上与新郎同拜天地。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对拜。然后新娘从红毡上步入洞房。

洞房内点燃明灯,俗称“长命灯”,由娶女婆用秤杆挑去新娘的“蒙头红”,新郎新娘行“合礼”,饮“交心酒”,婚礼告成。

梁山、郓城、鄄城一带,娶亲一般都在上午早饭后,至中午十一二点娶新娘回家,只有娶寡妇才在夜里。

新婚三日内,不分男女老幼,均可到洞房去“闹”,夜晚邻居开始听房,若无人听房,窗下或门旁放一把扫帚,以之代人。

婚后第三天早上,新娘早起先拜公婆,早饭后拜本家长辈,受拜人都须赠送拜钱,用红纸包好,这是新娘的积蓄。

三天,新郎新娘同去新娘家,俗称“回门”,古称“归宁”。“回门”时新郎由一位有经验的人带领,俗称“帮客”,作用是免新郎失礼,再则怕闹婿过分。这天,女家设盛筵相待,并请娘舅、姑夫、伯叔相陪,新婿坐上首,独占一方。新婿到岳父家后,先拜家谱或神主,后拜岳父母,然后入席,新婿面前要摆双盅、双筷。吃喜面时,岳父家用红纸封钱给新郎,俗称“绞面礼”。新郎回门时所带礼物,女方多不折留,如收一部分,必须有更好的东西回敬。新娘回门之后,即可参加家庭日常劳动了。

贫穷人家,婚礼从简,甚贫者,常领一幼女至男家,俗称“童养媳”,至宜婚年龄,再行婚礼。

旧时寡妇再嫁,被视为耻辱,不守贞节。无赖之徒闻讯后常乘机抢夺,故寡妇改嫁,多于夜间,礼仪从简。

建国后,国务院颁布了《婚姻法》,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规定男女青年必须自己作主,提倡自由恋爱,自选对象。有的虽经中间人介绍,但决定权在本人。现在菏泽地区广大农村的定婚方式是,先由中间人介绍,经双方家长同意,再让青年男女见面交谈,若无意见,便交换礼品,然后开名(亦称换贴)定婚。结婚前,男女商订结婚日期,共同到基层政府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后举行婚礼。

50年代,婚礼大大简化,嫁衣是新做的普通式样,有不少新婚夫妇办完结婚登记手续便一起回家。

60年代,流行女方由三、五位伙伴陪同去其婆家,男方组织人在路上敲锣打鼓迎接,到家后举行结婚仪式,婚后一、二天便参加集体生产劳动。

70年代,结婚时男方组织青年男女一、二十人,骑新自行车,胸戴红花至女家将新娘带回,回家后举行简单婚礼。

80年代,城市结婚,开始使用小汽车,新娘在前一天下午到理发店梳妆,其嫁衣多为红裙套装,有的是白色婚礼服。农村则使用拖拉机迎接新娘,然后再举行婚礼。在城市,青年男女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后举行“旅行结婚”的渐多。为了移风易俗,喜事新办,菏泽地区城乡有不少地方政府或机关单位为两对以上的新婚夫妇举行集体婚礼。会上有政府、妇联、团委代表莅临祝贺,有新婚夫妇代表、家长代表致谢,会场鞭炮齐鸣,掌声阵阵,开一代新风。

菏泽饮食风俗

境内吃晚饭曰喝汤。旧时,贫富生活差异很大,富者以小麦为主粮,吃白面;一般家庭以高粱、豆子、红薯、为主粮,吃混合面;穷人常年吃不上纯粮食,尤其青黄不接时,以糠菜度日,因此有“半年糠菜半年粮”的说法。 建国初期,多数群众常年以高粱、大豆、谷子为主粮。1976年以前,以玉米面饼子、地瓜干面窝窝为主食。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白面馍成为城乡人民的主食。对饮食的安排,各地也都形成一些惯例。居民口味以咸、辣、香为主。大部分农民都是一日三餐,八九点钟进早餐,下午二三点吃午饭,傍晚只喝汤吃剩余食物,曰喝汤,不太注重晚饭。在单县等少数地方,在秋收以后春耕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一日两餐,俗称“两顿饭”。1980年以后,渐重晚饭,但仍称喝汤。 菏泽地区现在通行一日三餐,俗称“一天三顿饭”。

主要蔬菜有萝卜、白菜、菠菜、韭菜、土豆、黄瓜、豆芽、芹菜、茄子、辣椒等。随着塑料大棚的出现,县城和一些大集镇的市场一年四季不断新鲜蔬菜。鱼、肉、禽、蛋、油的消费日益增加。烟、酒、糖、茶家家必备。每逢婚嫁喜庆,宴席讲究色、味、形、器、营养价值等。80年代,宴席档次升级,每席上菜有10个、12个、16个、24个不等。 旧时区内群众有聚众吃饭的习惯,到吃饭时都端着饭菜就近聚到一块去吃,夏季多在树荫下,冬季多在向阳处。一边吃饭一边谈论,话题没有中心、没有目的,较多的是谈论生产,也谈外地及当地新闻,有时也品评人物。建国后此风尚存。

菏泽家族习俗

古代,境内家族是典型的“九族”制。“九族”制的重要标记是丧服制的“五服”,即“斩?、齐?、大功、小功、缌麻”,以此确立由本人高祖至本人玄孙之间的九代血亲系统,以不出“五服”论亲族远近,“五服”之内称“本家”,然后推而及之于同宗同姓。

菏泽区内有夫妇一代家庭、双亲子女两代家庭、祖孙三代家庭、四世同堂家庭、五世同堂家庭等类型。传统观念崇尚“五世其昌”、“五代同堂”、“家大业大、人多财多”,所以旧时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家庭较多。建国后,特别是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适应男女平等、家庭成员平等的要求,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大家庭愈来愈少,家庭逐渐向小型化发展,双亲子女两代家庭占大部分。

家庭成员之间的称谓,各县大体相同,但书面、口语、对人、当面又有许多不同,举要如下: 子女对父母称双亲、二老、老人家、爹、达达、娘、爸、妈等;书面或对人称家父、家母、老爷子、老太太等。 祖父、曾祖父、高祖父分别称爷爷、老爷爷、老老爷爷或太老爷爷。对祖母、曾祖母、高祖母分别称奶奶、老奶奶、老老奶奶或太老奶奶。 父之兄弟,书面称伯父、叔父,当面称大爷、大爹(二爹、三爹)、叔叔(二叔、三叔)等。伯、叔之妻称伯母、大娘、大妈(二大娘、三大娘)、婶(二娘、三娘)等。

父之姐妹,书面称姑妈,当面称姑姑(二姑、三姑)、妈妈(mámá)等。 母之兄弟,书面称舅父,当面称舅,称舅的配偶为妗子;母之姐妹,书面称姨妈,当面称姨。对其配偶称姨夫。

夫称妻,为贤内、贱内、内人、老婆、家里、对象、爱人、内当家、孩他娘或直呼其名。称妻之父母为岳父、岳母、大爷、大娘等,80年代,也有称爸妈的。 妻称夫为男人、外头、当家的、那一口子、丈夫、爱人、孩他爹或直呼其名。对夫之父母,背后称公公、婆婆,当面称爹、娘等。 80年代,菏泽市、曹县两地,夫之弟、妹对兄之配偶称谓有所变化,即由嫂、嫂子改称姐。 对于家务,又称家事、家政,习称过日子。家务的主要决策者是家长。家长又名户主、当家的、掌柜的,在旧时一般是男性壮年,在大家族中,往往是长房长支的壮年男子。在旧时代的家长制家族中,家长具有绝对的权威,对内维持家族秩序,对外代表家族全权处理事务,是旧制度下家庭的支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的俗语,故而,才将家长以外的家庭成员统称为“家眷”或“家属”。

旧时,家务琐事的具体管理者、家务习俗的主要传播者是家庭主妇,又称内当家、内掌柜、管家婆,一般是家长的妻子,即由“多年媳妇”熬成的“婆”。家务劳动主要由妇女承担,即有俗语“整年围着锅台转”。随着社会的进步,妇女参加社会活动越来越多,地位逐步提高,专制的家长制也渐渐被民主家政所代替。 家产,俗称家财、家私、家当,主要掌握在家长手中。从前,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女儿一般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

菏泽民居习俗

建造区内传统的民房大部分是土木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方法因地制宜,形成地域差别。院墙、屋墙一般用土建造,其方法有多种:一是板筑,流行有数千年,用木板夹出空间,其中填湿土,用脚踏实,再用特制的木板打实、打光,边踏边打,俗称“打墙”。二是垛墙,就地取土和泥垒墙,黄河滩区居民多用此法。三是土坯墙,将加麦秸和好的泥置于木框(称坯模子)中,把泥滩匀、压实、润平,然后提起模子,干后垒墙。砖,因造价较高,从前只有富户造砖墙。较富居民只用于泥墙的根基处一米高左右。 从前,区内建房都用木梁、木檩。一般家庭多用高粱秸秆、麦秸覆盖房顶,上面再涂一层泥,以防漏雨。只有富人家才盖瓦房。 脊兽又称吻兽,有龙头、鸽子、麒麟、公鸡等造型。在瓦房脊上安装吻兽,是菏泽地区的一种建筑习俗。

进入80年代,民居建筑多采用石料、砖料、钢材、水泥等,传统的建筑材料为之一变。区内居民比较注重建房仪式。当房基地选中之后,建房、开工择吉日,俗称看日子。定下时间后,分别请瓦匠掌尺人丈量,请人挖地基打夯,俗称“打地工”。打夯必唱夯歌,俗认为不唱夯歌后世出哑巴。上梁那一天,什么时辰上梁由瓦匠掌尺人提前告诉“主家”(房主)。时辰的选择,各地不同,一般都选在正午时分,上梁时间一经确定,房主即准备酒菜,购买鞭炮。当梁稳稳当当安安全全地安装完毕后,燃放鞭炮,庆贺上梁成功。俗谚曰“上梁的酒,古来有”。当天中午,房主、亲朋、匠人、帮工相聚在新房旁欢饮上梁酒。 布局区内在房屋建造中有许多规矩与禁忌。院落布局分为散居、四合院、三合院(簸箕叉)等形式。 散居的院落不设院墙,不设大门,这种院落在黄河滩区及其附近地方常见。但黄河滩上的台房虽无院墙,一户一台,界限还是分明的,房台就是院子。 四合院由正房(北屋、堂屋)、南屋和东西厢房所组成。正房最高,南屋次之,近街门的厢房又次之,正对大门的厢房最低。大门走向视地理环境而确定。

“簸箕叉”,有正房、厢房而无南屋。 菏泽区内从前很少楼房,民居多为平房。因建筑材料不同,特别是屋顶材料不同,又有草房、瓦房,土棚之别。按在院落中的不同位置和其他特殊功用区分:一是北屋,又称正房、堂屋,是四合院、“簸箕叉”中坐北朝南的一幢,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起居屋。二是厢房,又称“配房”,建在正房之两侧,东厢不宜居住,谚曰:“有钱不住东厢房,冬不暖、夏不凉。”东厢多作储存室或厨屋。三是耳房,屋宇式大门,门洞旁的一小间名为耳房,旧时大户人家往往安排长工住在这间屋里兼作门卫,所以也称门屋子。

区内,对房基的选择比较重视。房屋的向口,大部分地方忌正南正北“子午向”(因为庙宇皆“子午向”),正房多取东南或西南向。通常认为新房低于邻居对自家不利,高于邻居,习称“欺邻”,一般前不高于后,左不高于右,所以一般接山房屋,房高相同。有的居民因不遵守这一不成文的规则,常发生邻里纠纷。有的房低于邻居时,通常在自家房顶上安装一个小房子模型,以示房顶加高。 建房中的禁忌:如忌“门窗不对”(南北屋门窗必对),忌偏房比正房高,忌院门对正门,忌院门与南房窗对正房窗,谚曰“门对窗、人遭殃;窗对门,必伤人”。最后迁入新居也要择吉日,亲友多携礼来贺。尤其年轻人搬家后,多备烟酒招待亲朋,首先来贺的必定是岳父母,俗谓之“温锅”。

菏泽服饰习俗

建国前,贫富衣着差别明显,富家男子冬着长袍、大褂、外罩马褂;下穿棉裤扎裤腿,足穿缎子靴或布棉鞋;头戴帽垫或礼帽,面料较优。富商、绅士也有穿皮袍的。贫者上穿对襟短袄,下穿棉裤或衩裤,扎裤腿;足穿棉鞋或草鞋,且多系土布,自织自缝。春、秋季节,富者多穿中式长衫,中式夹裤,服色多为蓝色、深灰、黑色;平民为夹袄、夹裤,色有蓝、青之分。夏天,多穿汗衫、单褂,富者绸缎,贫者棉布。

女子冬着偏襟棉袄、棉裤;春秋穿夹袄、夹裤,均扎裤腿。贫富布料亦有差别。老年妇女多老蓝色,中年多浅蓝或月白色,青年则喜穿红挂绿。除新娘出嫁时赁裙外,平时不着裙。女帽,冬季老人戴绒帽、风帽,青壮年妇女戴缎帽或“头勒子”。女鞋,青年冬季穿绣花棉鞋,春、夏、秋穿绣花夹鞋。中老年冬季穿套鞋、靴子,春、夏、秋穿前尖式的黑色夹鞋。

在城镇知识界,男子穿长衫(俗称大褂)和中山服的较多,女子有穿旗袍的。

建国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衣着亦有很大改进。建国初期,仍多穿土布,尤其沿黄的东明、鄄城、郓城、梁山四县,夏天男女多穿紫花棉织的土布裤褂。60年代家织布渐为机织平纹布、卡其布所代替。青年以中山装、国防服、学生服为入时着装。女子对襟上衣已普遍流行,裤子以适体为度。70年代初时尚草绿军装;中期风行银灰色中山装;后期时兴灰色茄克装,蓝色工装,浅彩色上衣开始出现。老人服装样式色调依旧。80年代,青年服装多变,女子尤甚。初期,紧身上衣和喇叭裤风靡一时,继尔,西装和牛仔装先后流行。女装由朴素转为艳丽趋于素雅,衣料以柔、滑、轻、薄、透为上。裙子渐短,西式女短裤已出现城镇街头。春、秋以马夹、线衣为入时;冬季以面包服、长短呢大衣、滑雪衫为时髦。大众服装以西服、中山服、国防服、茄克衫为主,色调以蓝、青、灰、白、绿为主。儿童服装,一至三岁时,冬季戴牛头帽、风帽等,穿连脚蹬露裆裤,上身再罩小棉袄,脚穿猫头鞋、虎头鞋等式棉鞋。

厚底鞋,又称千层底,清朝时流行的一种男鞋;布鞋,亦称圆口鞋、和尚头、朝光鞋、浅鞋,布底或猪皮、牛皮底,青布帮、圆口,男女皆用;沙鞋,紫花布帮,黑布包鞋头;铲鞋,又称牛鼻子鞋;靴子、水鞋、油鞋、草靴、芦花靴、木底纳帮鞋、绣花鞋等。还有儿童穿的扎根鞋、虎头鞋、猪头鞋等。60-70年代后,城乡多穿机制的田径鞋、解放鞋、旅游鞋、球鞋、凉鞋、皮鞋。

袜子,从前多是棉花做的,有单、夹、棉之分。60年代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制绒袜、丝袜、线袜、尼龙袜在城乡各地普遍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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